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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youtu.be/-UVgTSKG-UY
贊成通姦除罪化:

說明一下我本來跟社會大眾7成一樣是反對通姦除罪化,後來變成贊成的心路歷程。
1、從法源歷史角度

2、用監獄關住男人的老二是緣木求魚

3、對婚姻不忠貞是有過,但要因此讓人失去自由,放在天平上稱,還是不妥。也確實違反刑法的保障個人法益。

刑法保障的五種權益是當人的身體、生命、自由、財產、名譽被剝奪時給予處罰。
顯然沒有忠貞的老公,沒有哪一項違反刑法。

法律只是人的權益最基本的保障,但
用刑法處理通姦問題在100年在台灣確實沒有約束力。

只是:用民法處理,請求賠償,最常見的問題是脫產問題。這就是為什麼大家覺得法律界人士在呼嚨我們。
結論:可以廢黜,但是建立更好的法律!

我不懷疑台灣民眾的內心還是很落後,落後的理由是法律的不完備,與女人還是在家庭社會婚姻中備感歧視沒有安全感,再加上21世紀的小三走囂張風。

但如果要那麼落後,就應該追求落後的極致:
外遇就打屁股,
小三就臉部刺青😂小三

不然官司拖2年都氣出乳癌。
納稅人還要出錢給姦夫淫婦免錢飯吃。很冤😄😄🤷‍♀️🤷‍♀️🤷‍♀️

黃醫師敬上

#不跳針的一集😅😅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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